(乐居买房赤峰讯)
《关于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四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初审意见的报告》(赤自然资红发〔2021〕167号)、《关于申请办理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四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赤城建集团发〔2021〕7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四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3-150402-04-05-716826)已经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建议书。项目用地位于赤峰市红山区西城街道办事处,为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规定,本项目用地使用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可不予预审,只对项目规划选址进行审查。该项目用地规模及布局已纳入正在编制的赤峰市红山区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内,符合2018年赤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赤峰市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规划方案》,并列入红山区2021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重点项目清单,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同意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0.5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4589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1011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选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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